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和市场监督体系的完善,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逐渐进入公众视野。他们以购买假货、瑕疵商品等方式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向商家索赔,其行为在推动市场净化、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也引发了诸多争议。
当职业打假人买到假酒时,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声音,认为他们是“活该”,因为其动机并非纯粹的消费,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“知假买假”。这种观点认为,职业打假人不同于普通消费者,他们主动寻找问题商品,甚至可能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过度索赔,扰乱了市场秩序。从法律角度看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,在食品、药品等领域,即使购买者明知商品存在问题,仍可主张惩罚性赔偿,这体现了对公共安全领域的高度重视。假酒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,更可能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,因此打击假酒行为具有社会公益性。职业打假人的介入,尽管存在争议,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行政监管的不足,促使商家更加注重商品质量。
与此烟草制品零售领域呈现出特殊性。在我国,烟草实行国家专卖制度,其生产、销售受到严格管制。职业打假人若在烟草零售环节发现问题,如销售假冒卷烟、无证经营等,其打假行为往往涉及更复杂的法律和行政程序。一方面,烟草制品的真伪鉴定需要专业机构,普通消费者难以自行判断;另一方面,烟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主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,职业打假人通过民事索赔的途径可能受限。更重要的是,烟草本身具有健康危害性,法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也强调控制烟草消费,这与打击假酒以保障安全的目标有所不同。因此,在烟草零售领域,职业打假行为需更加谨慎,避免与专卖制度冲突,或沦为变相促销烟草的手段。
职业打假人买到假酒是否“活该”,不能简单定论。其行为在法治框架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尤其是针对食品安全等公共议题。但我们应呼吁职业打假走向规范化,避免滥用权利或敲诈勒索,同时加强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。在烟草制品零售等特殊领域,则需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管制,确保法律执行既有效又公正。构建一个诚信、健康的市场环境,需要消费者、商家、职业打假人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。